我稍微匪夷所思。

「原來Google那麼先進⋯。」我對我從前的思想感到對不起。

「當然,不行小看它哦。」他拿著手機在我面前晃來晃去。

「知道了。」我微微笑。

但是一方面也在警告自己,絕對不能夠再輕易愛上偶像。

因為後果不是那麼單純就可以解決的。

「謝謝你今天帶我到這裡,不過時間已經很晚了,帶我回家吧?」

「嗯。」

 

我知道,你們的未來不可能會有我。

所以我只能在還沒開始就先結束。

請你們,原諒我的自私,好嗎?

「我想參與妳的未來,可以嗎?」力燦在我要走進去時說。

「對不起,一定有更適合你的人。我只能說,我不是那個人。」你要說我自私我無所謂。真的。

 

這是一個暴風雨後的晴朗早晨。

我不斷自我認為昨天那是一場夢,直到我看到新聞頭版為止。

那大大的標題上寫著「韓國團體Vixx成員李鴻賓、B.A.P成員金力燦在同一晚上幽會同一位女人」

這讓我快窒息了。

我以為,我已經好好的保護到他們了。

他們知道嗎?這個新聞會害到他們以後的發展。

我寧可從來不認識他們,也不願害他們淪落到這個地步。

而且又會讓多少粉絲傷心?

欸你們知道嗎?我這樣做都是為你們好,為什麼要蹧蹋我的苦心?

我看著那張報紙,多想把全部都燒掉,讓所有人不知道這件事。

但,已經太遲了,來不及了。

 

我踏著沈重的步伐、遮遮掩掩的在路上走去學校。

雖然俗話說做錯事的人不必遮遮掩掩。

但是現在這個情況無法這樣做。

我迅速的奔到學校,我才發現,我不該這麼快的。

因為又是另一場戰爭等著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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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璇*D H 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